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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郑州讯(记者耿记安)7月17日,再生棉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召开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电视电话会议,河南决定在全省开展为期3个月的开展纤维及纤维制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将推出7项专项举措,为期进一步加强河南省纤维及纤维制品质量安全监管,个月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落实,专动依法查处质量违法行为,项整不断提高该省纤维及纤维制品质量水平,治行维护人民群众生产财产安全。再生棉
河南省市场监管局表示,河南全省将重点关注郑州、开展商丘、为期许昌、个月周口等区域内的专动再加工纤维企业,商丘、项整舞钢等区域的纱线企业,新乡地区的毛巾企业。各地要对辖区内纤维及纤维制品生产企业逐一进行摸底排查,了解企业当前生产状况、产品种类、存在的问题及隐患等。认真记录梳理排查情况,建立完善排查情况台账,确保台账记录不漏企业、企业不漏产品,动态做到企业数量明,底数清,数据准,不断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河南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建立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切实提高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意识。督促企业细化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和产品质量管控体系,提高质量管理意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硬约束。同时组织企业按照《产品质量法》及相关产品标准要求,对原材料采购控制、过程控制、生产与检验设施和设备的使用维护、原辅材料进货检查验收和记录、产品销售记录、标注标识以及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在显著位置加注的“非生活用品”警示等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对曝光的问题毛巾等、对河南省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毛巾等产品,立即下架处理。
河南省市场监管局要求,检查过程中必须重点检查企业营业执照有关信息与实际经营是否一致,企业是否存在超范围生产行为,重点查验进货检验质量记录、出厂检验和重要性能以及销售记录;重点检查是否按照标准组织生产,是否存在使用禁用原料、再加工纤维生产婴幼儿用品和直接接触皮肤的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标识标注合规性,是否存在不标注、标注不全或超范围标注以及未按照国家规定在显著位置加注的“非生活用品”警示的情况。对于销售企业,还要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严格履行进货验收义务,进货时查验产品标注标识,查验产品检验合格报告;是否建立进货台账;销售的产品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要求等。
河南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年度抽查计划,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开展纤维及纤维制品质量监督抽查,要及时公开监督抽查结果,做好结果后处理工作。对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对抽查不合格的,要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或销售,限期整改;发现不合格产品为本行政区域以外生产者生产的,要及时通报生产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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